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数字化改革



简介
2022年6月2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就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的重要规划和部署。《意见》明确提出了2025年目标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并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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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就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的重要规划和部署。《意见》明确提出了2025年目标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并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到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在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也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因此,中央高度重视数字政府的顶层设计,密集出台相关政策规划,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生态的一体化建设。
自“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以来,各省、市政府相继出台数字政府建设的新发展规划。“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字+政务服务”“政务上云”等新理念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在“优政”“惠民”“兴业”等方面展现出明显优势和显著成效。
数字政府是赋能数字经济、建构数字社会、实现数字治理的重要引擎。《意见》指出,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但数字政府建设绝非单纯的政府利用数字技术的自我革命与自我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是攸关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成败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更与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前端数字技术的普遍应用,并不能使数字政府和数字治理当然地获得合法性与正当性,数字政府或智能政府必须在法治政府的既定框架之下发展和运行。